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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钗川金执执位什么意思-执字的五行属什么,执字有几划,执字的含义

执字的五行属什么,执字有几划,执字的寄义 执字的五行属火,执五行火的本领为87(满本领为100分) 执字有繁体字执,执字的总笔画数为:6 拼音:zhí

 
  执(zhí)根本字义:1. 拿着:~刃。~鞭。~笔。2. 把握:~政。~教(jiào )。3. 捕获,拘捕:败北被~。4. 对峙:固~。~意。5. 实验:~行。6. 凭单:回~。7. 朋侪:~友(同舟共济的朋侪,简称“执”)。8. 姓氏。 具体字义  动词 1. (会心。繁体字从幸从丸。“幸”意为“被外力控制住”,“丸”,或作“瓜”,球形物。“幸”与“丸”团结起来表现“球被控制住,不再转动”。转义:球形物被拿持住,不再转动。引申义:逮捕;捉拿) 2. 同转义 [arrest]执,捕罪人也。——《说文》而妻妾执。——《礼记·檀弓》。注:“拘也。”使执连尹。——《吕氏春秋·慎行》。注:“囚也。”遂袭虞,灭之,执 虞公。——《左传·僖公五年》被执至南门。——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3. 又如:执命(讨命;索命);执讯(捉命并加以过堂);执囚(逮捕囚禁);执问(拘留讯问);执狱(治狱;审讯案件)4. 拿;持 [hold]执之用黄牛之革。——《易·遯》执君之搭车。——《礼记·少仪》。注:“执辔也。”执竞武王。——《诗·周歌颂·执竞》。笺:“执,持也。”执束帛。——《礼记·曾子问》献琛执贽。——《文选·张衡·东京赋》执干戚舞。——《韩非子·五蠹》执叶伺蝉。——三国· 魏· 邯郸淳《笑林》辙执书。——《东坡老师墓志铭》居左者手执蒲葵扇。——明· 魏学洢《核舟记》5. 又东坡右手执卷端。乃强起扶杖,执图诣寺后。——《聊斋志异·促织》6. 又如:执圭端拱(双手拿圭拱捧于胸前);执鞭弭(为人驾御车马,充任保镖);执锐(手持武器);执桴(拿起鼓槌);执拂(手执拂尘);执玉(手捧玉器);执杖(手持丧棒);执圭(以手持圭)7. 料理;实行 [go in for;carry out]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汉书·叔孙通传》8. 又如:执作(操纵;劳作);执役(退役职员;事情职员);执料(料理,照料);执威(实施刑罚);执务(料理,担当);执职(从事某专职;退役)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执狱牢者无病。——《淮南子·说山训》10. 又如:执专阃外(执掌镇守国度边关的权利);执正(掌管公正);执炊(掌管炊事,做饭);执把(把持;掌管;拿着);执事人(主管详细事件的人)11. 把握;控制 [control]令郎执辔愈恭。(执辔:握着驭马的缰绳。)——《史记·魏令郎列传》12. 又如:执服(慑服,因畏惧而听从);执持(握持,控制,把握);执权(把握职权)13. 顽强;对峙 [stick to]乐乐兮其执道不殆也。——《荀子·儒效》14. 又如:执迷不化(顽强己见,不知变通);执泥一见(顽强一义,不知通权变达);执告(执意哀告);执违(执意违抗);互不相让;执一(顽强一端,不知变通;把握基础之道)15. 获得 [achieve;acquire;gain;get]是皆不敷以执信也。——马中锡《中山狼传》16. 判定 [ascertain;judge;decide]约请诵其所闻,而吾子亲身执也。——《礼记·乐记》17. 又如:执狱(审讯案子)18. 梗塞 [block]子玉使 伯棼约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19. 结下,结成 [incur;forge;be预兆e]寡人不知其力之不敷也,而又与大国执仇。——《国语·越语上》20. 又如:执怨(树怨,抱急);执仇(结仇)21. 看待 [treat with]貌执之士者百不足人。——《荀子》 名词 1. 至好,挚友 [the best friend;the most intimate friend]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杜甫《赠卫八处士》2. 凭单 [receipt]。如:执凭文帖(有官府印信的公牍);执结(具结证实);执证(凭据);回执;收执3. 姓,我国东北地域多数民族彝族中,有此姓,虽此姓甚少,面貌前也无法考据其详细由来,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连合街道服务处大兴居委会晓明小组中寓居着十余户这一姓氏的人家,他们勤奋仁慈,勤学上进,生生世世保卫者那里平静祥和的山川之地。4.佛学术语,梵语abhinives/a。指由虚妄辨别之心,对事物或事理顽强不舍。又称迷执、执着、计着、着。不知五蕴假和合发生人等众生,而妄执人我为实我之存在,称为人执、我执或生执(众生执之意)。不知五蕴之法乃虚幻不实之‘空’,而妄执法我为实体,称为法执。以上二者,称为二执(我法二执、人法二执、生法二执)。有部等小乘答应法我之存在,故不停离法执;然大乘以为二执皆空,故断离此二执。别的,若以为统统为实有而顽强偏有之看法,将现实上之‘空’增益为‘有’,称为‘增执’;反之,顽强空无之看法,将现实上之假‘有’减损为‘无’,则称‘损执’。以上二者亦合称为二执。就‘能执’之识体,安慧与护法二大论师主张差别,安慧以为于吾人诸识之中,第五识、第八识皆有法执,第七识有人执,第六识通人法二执;护规则以第五识、第八识为无执,唯第六识、第七识有执。另就‘执’与‘障’之别,成唯识论演秘卷一本谓执皆为障,以执限于有能取、所取二分者;障则通于业、果之非心、心所法,妨碍不肯定为执。又执障为‘我执懊恼障’、‘法执所知障’之略称。别的顽强事物而不舍离之心,称为执心、执着心;己心顽强之而不舍离之看法,即种种之妄见,称为执见;执着之妄情,称为执情。[大乘入楞伽经卷四无常品、大般若经卷四八五、成唯识论卷九、俱舍论卷十九] 介词 1. 相称于“用”、“凭” [with]执古可以御今,证今可以知古。——《云笈七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