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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听的欧洲女孩名字-女孩名字-欧洲贵族女孩名字

美国人是如何取名字的

几乎所有美国名字的来源都来自于圣经,名字都是圣经里人物的名字或者引申的名字。当孩子出生就会在圣经里找,其实现在给孩子取名字的书也多,家长也看。

还有就是以父母亲,祖父母,或者好朋友的名字来命名他们的子女。之前我写了一个论文讲美国的名字,采访过程中,有一个人甚至跟我说,他们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才取的。

现在还有很多人都以牌子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子女,或者给子女取自己创造的名字。因为在美国重名的人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多了,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能够独特一点,美国人也开始自己创造名字。不过大多数还是用以前面的几种方法。

我觉得一楼讲的无聊了,这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没有一个人是任何问题的专家,我们只是贡献自己知道的知识而已。

Vicky

外国人是怎幺取名字的?

随着西方文明的演进,老外的名字变化也很多。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为例,首先可以选择男生或女生的姓名。台湾有些人取名字的时候也没有分清楚,老外给男人用的名字台湾女生也拿来用,还振振有辞的说这是女男平等。出了国难免又要贻笑大方。一般的名字音节数目差不多都在三个之内,当然音节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欢偷懒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很多人习惯用取一个与自己中文姓名发音类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前缀的地方选一个与自己中文姓名发音接近的字母。

外国人的姓名有时候可以看出来是哪个民族的,如果你钟情法国或是德国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类的地方选你喜欢的文化背景。

英语姓名小常识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抚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着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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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怎幺起名

一直以为美国父母给孩子起名字要比中国父母给孩子起名字简单多了。想想就英语字典最后几页这些名字,可不比整本汉语字典少得多吗?可直到自己在美国怀孕,不得不给孩子起英文名字,才知道美国父母给孩子起名字也够复杂的。 父母都会用自己喜欢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孩子,美国父母也不例外。有的是用单纯自己喜欢的名字,有的是用自己喜欢的政治人物、体育健将、演艺明星的名字,也有的是用自己家中崇敬的长辈名字,直接或做一些变体,来命名自己的孩子。但不管是哪一种,大多数父母都会参考一些孩子取名书籍或网站,帮助自己给孩子起一个更为满意的名字。

对父母来说,首先需要了解名字的来源和含义。例如,Nicholas (男),来源于希腊语,意为群众的胜利。Kelvin (男),来源于爱尔兰,意为泊满船舶的小岛。Abigail (女),来源于希伯来语,意为快乐的源泉。Amy (女),来源于拉丁语,意为倍受喜爱的。

仅仅了解名字的含义是远远不够的,毕竟这些含义在现代英语中已经不常使用了。所以,父母还需要了解现代人是怎幺看待这些名字的,这就有了民意调查,告诉我们这些名字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什幺。例如,Alex ,给人印象是强壮、聪明、快乐、爱好运动的男生。Cole ,有的人感觉他是友好、独立、有个性的男生,有的人感觉他是聪明、具有神秘感甚至有些狡猾的男生。Jade ,给人印象是高个、富有智慧、非常严肃的女性。Shannon ,给人印象是可爱、年轻、爱好骑马、有一头卷发的金发女郎。没想到吧,名字可以给人如此具体的印象。

名字还有流行趋势,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流行,这就象中国人五十年代时兴叫“援朝、抗美”,七十年代又多名“卫东、文革”一样。经统计, 2001 年美国新生儿最流行的名字前十位分别是:

男孩 1 Jacob 2 Michael 3 Joshua 4 Matthew 5 Andrew 6 Joseph 7 Nicholas 8 Anthony 9 Tyler 10 Daniel

女孩 1 Emily 2 Hannah 3 Madison 4 Samantha 5 Ashley 6 Sarah 7 Elizabeth 8 Kayla 9 Alexis 10 Abigail

了解流行趋势很重要,因为给孩子起个太过时的名字会被人误解是个80 岁的老人,起个太生僻的名字不易发音,反易被人起绰号,起个太流行的名字又容易重复。比如:Samantha ,现在是美国父母很喜欢的女孩名字,在某些州排名甚至是第一位的,有人笑说在学校操场上喊一声“ Samantha ”,会有一群女生答应你。其实在十多年前,很少有父母选择这个名字,因为当时有一出收视率很高的情景喜剧,它的女主角在剧中名为Samantha ,是一个巫婆。有个叫Samantha 的朋友告诉我,她当年在学校重名非常少,但被人取绰号为“巫婆”,这也就是当年这个名字不流行的原因了。看来,起个太流行或太不流行的名字都有缺点。

起英文名字还要注意名字的发音或拼写是否容易被起绰号,甚至姓名的首个字母缩写,千万别是个不顺眼的词语或缩语,象“鸡TNT ”、“ WC ”之类,绰号就人尽皆知了。专家还建议,拼写过长的姓氏,要搭配拼写较短的名字比较动听,而拼写过短的姓氏,则要搭配拼写较长的名字比较动听。

经过这些深入的了解和调查后,先生和我放弃了原先喜欢的一些名字,比如 Ashley ,太流行,重复率太高;Amy ,拼写太短,不配合姓氏;Helen ,太过时,据说是老奶奶的名字……如此翻来覆去,终于在女......余下全文>>

美国人怎怎幺起名字

美国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为序排列组成的。第一名又称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在欧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现要晚得多。公元11世纪后,欧洲人才开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基督教会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犹太人因法律制约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们对姓氏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常常更换;而西班牙人的后裔却恰恰相反,他们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绝不肯轻易改换。至于美国黑人的姓氏,则多数是从当年奴隶主那里承继下来的。采用历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国人中始终是一种时髦。象奥古斯丁、马丁、查尔斯、威廉、伊丽莎白和乔治这样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时,美国本国的总统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们的推祟,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叫华盛顿、林肯,或叫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美国,人们并不会认为儿子沿用父亲的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还十分乐意让儿孙沿用本人的名字,并引以为荣。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为有所区别,美国人称呼与父亲同名的人时,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等。熟人在互相称呼时,习惯于称名不称姓,即称呼对方的第一名。名字被叫惯或表示亲呢时,常常在发音上有所变化。例如,把约翰叫作约翰尼,把詹姆斯叫作吉米,把简叫作珍妮特,把伊丽莎白叫作莉比、莉萨或莉齐。美国妇女结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但仍保留自己的名。一般来说,人们在称呼罚婚妇女时都是用她丈夫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给约翰·史密斯,人们便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时写信或登记签名时,常在夫姓前用她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丈夫名,写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丈夫去世,她就完全用丈夫的姓名,不再用自己的名字。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不影响女演员的身价,常对她们的婚事严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许她们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家也因惯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有趣的是,有些美国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诞,以至闹出笑话。据说,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曾经有一个学生到图书馆申请做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十分恼火,怒气冲冲地说:“实在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Yo-gess),不料他竟因此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机会。又如芝加哥有个警察在街头抓住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幺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道你是酒鬼,问你叫什幺名字?”谁知那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警察将信将疑地一查,才知他果然叫酒鬼·卡特(ToperCate)。所幸这类古怪的名字在美国并不多见,否则不知要闹出多少误会

美国人如何给孩子取名字

父母都会用自己喜欢的名字命名自己的孩子,美国父母也不例外。有的是用单纯自己喜欢的名字,有的是用自己喜欢的政治人物、体育健将、演艺明星的名字,也有的是用自己家中崇敬的长辈名字,直接或做一些变体,来给宝宝取名。但不管是哪一种,大多数父母都会参考一些孩子取名书籍或网站,帮助自己给孩子起一个更为满意的名字。 对父母来说,首先需要了解名字的来源和含义。例如,Nicholas (男),来源于希腊语,意为群众的胜利。Kelvin (男),来源于爱尔兰,意为泊满船舶的小岛。Abigail (女),来源于希伯来语,意为快乐的源泉。Amy (女),来源于拉丁语,意为倍受喜爱的。 宝宝取名还有流行趋势,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流行,这就象中国人五十年代时兴叫“援朝、抗美”,七十年代又多名“卫东、文革”一样。经统计, 2001年美国新生儿最流行的名字前十位分别是: 男孩1 Jacob 2 Michael 3 Joshua 4 Matthew 5 Andrew 6 Joseph 7 Nicholas 8 Anthony 9 Tyler 10 Daniel 女孩1 Emily 2 Hannah 3 Madison 4 Samantha 5 Ashley 6 Sarah 7 Elizabeth 8 Kayla 9 Alexis 10 Abigail 了解流行趋势很重要,因为给孩子起个太过时的名字会被人误解是个80岁的老人,起个太生僻的名字不易发音,反易被人起绰号,起个太流行的名字又容易重复。比如:Samantha ,现在是美国父母很喜欢的女孩名字,在某些州排名甚至是第一位的,有人笑说在学校操场上喊一声“ Samantha ”,会有一群女生答应你。其实在十多年前,很少有父母选择这个名字,因为当时有一出收视率很高的情景喜剧,它的女主角在剧中名为Samantha ,是一个巫婆。有个叫Samantha的朋友告诉我,她当年在学校重名非常少,但被人取绰号为“巫婆”,这也就是当年这个名字不流行的原因了。看来,宝宝取名太流行或太不流行的名字都有缺点。 起英文名字还要注意名字的发音或拼写是否容易被起绰号,甚至姓名的首个字母缩写,千万别是个不顺眼的词语或缩语,象“ TNT ”、“ WC ”之类,绰号就人尽皆知了。专家还建议,拼写过长的姓氏,要搭配拼写较短的名字比较动听,而拼写过短的姓氏,则要搭配拼写较长的名字比较动听。

美国人取名字怎幺取?first name是我们()last name是中国的()

实外国人的名字也和中国人一个原理,只不过是把姓(family name)放后,名(firstname)放前,中间加一个中间名字(middle 触ame),他们在一般场合就只叫姓,想前美国总统布什全名叫乔治布什(George Bush),通常就只叫他的姓布什。

原露 可以叫 Lucy[美][ˈlusi] n.露西(女子名)

美国人的名字顺序是怎样的?

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组成:

(1)教名 given name/Christian name(教名)/first name

(2)中间名 middle name

(3)姓氏 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

Full name=(1)+(2)+(3), 全名=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1)Christian name(教名)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由于大多数英语国家人士系基督教徒Christian name 亦被视为given name 或 first name 的同等词。

(2)middle name(中间名)通常是为纪念先辈或父母亲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来命名的,一般说来中间名的纪念色彩较浓。

(3)family name (姓氏)和中国差不多,继承父辈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后。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

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外国人是怎幺取名的?

外国人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为姓沙特,名费萨尔,而阿卜杜拉·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为祖父名。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最主要的是记住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最后一节的姓,平时称呼,中间的其余部分可以从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数第二节,而最后一节为母姓。在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倒数第二节的父姓。

外国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幺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太。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外国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人们为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等。

关于外国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统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用了大约5000年时间,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家具、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贝克(Bak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

还有一些姓,原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son),意为某人的“儿子”,就成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或汤姆森......余下全文>>

外国人怎样取名字的? 30分

外国人(西方白人)姓整个名最后的是,而名是放在前面的。john smith Smith 是家族的姓,各就john. 而刚认识应刻是smith的。如伱认为是朋友后就可以叫他名字,这也在乎他接受你。如果他叫你称呼smith, 意思就是他跟你不熟,或保持距离之类的。

至于取名有几种方向,如宗教强的就去问神父,也有袓父,父亲之亲戚也可取谷于小姟。

如父亲也可以帮儿子取回父亲的名字,父子名字—样,伹儿子在名字最后放了一个英文字Jr。Jr 是英junior,

而西方皇帝也是有用相同的名字,他们叫呼一世,二世,三世而排下去。

取名多用圣经里圣人的名,或有名望的人而取他的名字。

谢谢你

外国人是如何起名的

外国人的姓与名有人曾经这样说:对于一个人来说,世界上的文字和声音,再也没有比他的姓名更重要、更亲切、更悦耳了。因此,要想搞好人际关系,迅速而准确地叫出周围人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这个说法有道理,因为一个人的名字马上被人叫出或者写出来,意味着自己的存在得到承认,个人得到关照自然是很高兴的。但是,由于文化传统各异,世界各国、各民族姓名的叫法各有规律,如果弄错,误叫或者误写别人的姓名,往往会闹出笑话,甚至引起被称呼者的反感。比如,我们的近邻缅甸人是有名无姓的。我们在报纸上常见到缅甸人名前冠以“吴”或“杜”字,这不是姓,而是一种尊称,意为“先生”和“女士”。假如我们也按照一般惯例,称这些人为吴先生或杜女士,岂不闹出笑话!除了缅甸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人是既有名也有姓的。在排列顺序上,多数国家名在前,姓在后,只有中国(主要民族)、日本、朝鲜、越南、柬埔寨、蒙古和匈牙利等国的人姓在前名在后。姓,一般只有一个字或一个词,但也有些民族习惯用复姓。比如西班牙人,他们的姓由父亲的姓和母亲的姓两部分组成,整个姓名由三节或四节组成,如菲德尔·卡斯特罗·鲁斯。这里,菲德尔是自己的名,卡斯特罗是父姓,鲁斯是母亲的姓。中国古代人在名之外,还习惯起个字或号,如李白名白字太白;苏拭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外国人没这个惯。但西方一些基督教徒,有 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Id·Adam·Smith(爱德华·亚当·史密斯),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l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Wilson,JMnio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Bmwn皿,译为乔治·布朗第三。按照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习俗,子女一般只继承父姓,女子在结婚后要改从夫姓。如玛丽布朗小姐与约翰·史密斯先生结婚,姓名就要改为玛丽。史密斯。另外,在英、美、俄等国家中,人们在口语中还喜欢叫别人名字的爱称。世界各民族的人在起名时一般选用褒义词,而且男女用词也有区别,女子名字的读音柔和,用词优雅,具有阴柔美;男子的名字读音铿锵,具有阳刚美。如日本女子名字中的芳子、美智子、优美子;男子名字中的武夫、重雄、义胜,等等。我国的维吾尔族同胞和世界上的阿拉伯人多信奉伊斯兰教,他们的名字多使用该教圣人的名字或颂扬先知的字眼。如穆罕默德和阿L杜拉,前者是伊斯兰教创始人之名,后者是“真主安拉的奴仆”之意,这两个名字在伊斯兰教徒中最为普遍。按国际社交礼仪,一般的交谈中只称人的姓,如史密斯先生、布朗先生,等等。但在正式的场合要称呼全称,即称名道姓。而在关系密切的人中,人们又习惯只称名字。现在美国人喜欢随便,都愿意被人称名字,即使是老师,也希望学生叫自己的名字。他们认为这样师生关系更亲切些。这一点,在中国可不行,我们是个“师道尊严”的国家,美国则是“没大没小”的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