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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祝福亡人的话-穆斯林老人归真的句子-穆斯林过世怎么表达

亡人归真前,提记他念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主使者),听到有人归真时,我们念(我们来自于真主,并归于真主)。其他的如子女及亲朋好友可以在礼拜后向真主为亡人做杜啊(祈祷),祈求真主恕饶亡人生前的罪过。至于念古兰经,那是给活着的人的启示,并不能给亡人带来任何益处。一个人归真之后什幺都带不走,唯有三样1、川流不息的施舍2、经常为他祈祷的子女3、济人的知识。

回族人去世后办的丧事与经过

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穆斯林的生死观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

由于受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各民族在丧葬习惯上的表现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不同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死的认识和对世界的看法。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遵循伊斯兰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并逐渐形成了本民族的丧葬习俗。

本文试就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回族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两方面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回族的丧葬习俗及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谈谈伊斯兰教法关于丧葬问题的规定。

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

“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是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严”是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俗称“者那则”)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洗周身(俗称“着水”)、用白布(俗称“克番”)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置于众面前等;“简”是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

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没有陪葬品,既不大办丧事,也不大举祭祀;“禁”是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库夫尔”(速信)现象与行为。

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给亡人或向前来送葬的人鞠躯叩头、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宽”是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下,但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

如在海上航行时亡故的人,在依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后,可投入海中,实行水葬;在陆地无水的情况下为亡人“着水”时,也可以土代水净之,当然必须是干净的土,方法与活人的土净法相同。

以上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对回族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也使回族的丧葬形式和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

如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以“口唤”、“归真”等称之,而不以“死亡”相称。

谓之“口唤”,意在是应真主的召唤而去;“归真”即回归真主之意等等。

总的说来,回族的丧葬礼俗有这样的三个特点,即:速葬、薄葬、土葬。

下面我们结合这三点来谈谈伊斯兰教的殡葬制度和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1.速葬。

速葬是回族丧葬的特色之一。

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

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

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

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

在航行中亡故的,在举行“者那则”(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

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

如果旷日持久,人为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

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其实,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来说,也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败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

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

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

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回族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

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

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2.薄葬。

薄葬是回族丧葬的又一大特点。

有句回族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

这句谚语对回族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

任何一位穆斯林,无论其生前多幺富有或多幺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

《古兰经》指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

(3∶91)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

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

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

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

厚养是指父母在世时,作子女的尽最大的孝心去赡养,让他们欢愉地安度晚年。

当父母“归真”后,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

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会导致坟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害而无益。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

尤其对那些老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受封建迷信和习俗影响较深的汉族老人不同。

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

回族人去世后是怎幺处理的

回族的丧葬习俗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

由于受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各民族在丧葬习惯上的表现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不同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死的认识和对世界的看法。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遵循伊斯兰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并逐渐形成了本民族的丧葬习俗。

本文试就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回族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两方面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回族的丧葬习俗及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谈谈伊斯兰教法关于丧葬问题的规定。

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

“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是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严”是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俗称“者那则”)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洗周身(俗称“着水”)、用白布(俗称“克番”)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置于众面前等;“简”是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

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没有陪葬品,既不大办丧事,也不大举祭祀;“禁”是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库夫尔”(速信)现象与行为。

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给亡人或向前来送葬的人鞠躯叩头、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宽”是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下,但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

如在海上航行时亡故的人,在依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后,可投入海中,实行水葬;在陆地无水的情况下为亡人“着水”时,也可以土代水净之,当然必须是干净的土,方法与活人的土净法相同。

以上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对回族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也使回族的丧葬形式和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

如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以“口唤”、“归真”等称之,而不以“死亡”相称。

谓之“口唤”,意在是应真主的召唤而去;“归真”即回归真主之意等等。

总的说来,回族的丧葬礼俗有这样的三个特点,即:速葬、薄葬、土葬。

下面我们结合这三点来谈谈伊斯兰教的殡葬制度和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1.速葬。

速葬是回族丧葬的特色之一。

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

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

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

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

在航行中亡故的,在举行“者那则”(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

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

如果旷日持久,人为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

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其实,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来说,也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败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

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

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

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回族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

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

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2.薄葬。

薄葬是回族丧葬的又一大特点。

有句回族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

这句谚语对回族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

任何一位穆斯林,无论其生前多幺富有或多幺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

《古兰经》指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

(3∶91)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

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

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

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

厚养是指父母在世时,作子女的尽最大的孝心去赡养,让他们欢愉地安度晚年。

当父母“归真”后,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

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会导致坟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害而无益。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

尤其对那些老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受封建迷信和习俗影响较深的汉族老人不同。

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不热心于建坟造墓...

穆斯林人归真了要祭拜几天

伊斯兰没有规定要24小时内下葬,但是速葬是穆斯林的葬礼习俗三大特点之一。

速葬是穆斯林丧葬的特色。

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

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

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

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

在航海中亡故的,在举行“者那则”(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

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

因为如此旷日持久,人为地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

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其实,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来说,也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败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

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

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

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

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穆斯林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其二,薄葬。

薄葬是穆斯林丧葬的又一大特点。

有句穆斯林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白布”。

这句谚语对穆斯林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

任何一位穆斯林,无论其生前多幺富有或多幺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

《古兰经》指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

(3∶91)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

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

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

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穆斯林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

厚养是指父母在世时,作子女的尽最大的孝心去赡养,让他们欢愉地安度晚年。

当父母“归真”后,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

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会导致坟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害而无益。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

尤其对那些老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受封建迷信和习俗影响较深的非穆斯林老人不同。

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不热心于建坟造墓,而是积极参加宗教功修和宗教公益事业。

绝大多数的穆斯林老人他们常常抱着淡泊世事、与人为善的态度,欣然接受传统的薄葬主张,都能以比较平静乐观的心态来对待晚年生活,走向人生的最后归宿。

其三,土葬。

土葬是穆斯林丧葬的主要形式。

《古兰经》晓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来的。

“真主创造你们,先用泥土,继用精液,然后,使你们成为配偶”。

(35∶11)穆斯林认为,人类的亡故是归真复命的历程,是真主使其脱离尘世而回归到无初。

人从泥土而来,死后人的血肉之躯葬于大地,复转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清净的事。

所以穆斯林民族都用土葬的形式,这同时也体现了穆斯林复命归真,视死如归的人生态度。

回族的墓穴一律南北向,先就地挖一个方形直坑,深约5至6尺,然后在坑底北侧凿一个偏窑,长约6尺,宽约3.5尺左右,足够一人仰卧,高度以一人跪起不碰头为限。

尸体仰卧其中,头向正北,面朝西方(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面)。

如果坟地是在土质松软的地带,就只挖一个长方形墓坑,长宽深度如前所述。

然后用土坯、石块之类垒砌四周,上面用石或木板覆盖,墓内禁用经火烧之物,如砖、陶、石灰等,墓门以石板或土坯封堵,地面封土呈马脊形,略高于地面,可立一简易标志以资识别。

伊斯兰教反对肆意营造、装饰坟墓。

所以,我们平常所见到的绝大多数的回族坟墓都是一个个简简单单,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树立了一个简易标记,有的甚至连标记也没有。

这一点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追求墓穴的高贵、华丽之风形成了鲜明对比。

因此在当前一些地方随意侵占耕地,大肆修坟造墓的风气日甚的情况下,穆斯林简葬、薄葬的良好风俗是很值得提倡的。

当一位穆斯林(无论男女、贫富)去世后,其亲友和周围的穆斯林都要为他(她)举行一个简单的葬礼(者那则)。

一来为亡者求恕,向亡者告别;二来以此引起活着的人对人生的警觉并加以思考。

其程序是这样的,在葬礼之前,先在家中或清真寺由专人用清洁的水为亡者洗涤周身(“着水”),洗毕用白布(...

阿拉伯人平时都是在头上戴白布,那如果参加葬礼呢?

一、依然是带白布二、穆斯林葬礼习俗:1、 临终关怀 这是伊斯兰教视为一项宗教功修,是安拉所赞美的一种善功。

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主要包括灵魂归宿的信仰关怀和肉体朽亡过程中的情感关怀。

对穆斯林在身患疾病或生命垂危时的信仰关怀,旨在使其在明醒“伊玛尼”(信仰)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复命归真” ,实现“魂有所归” ;对肉体朽亡过程中的情感关怀,旨在使其提高生存的质量,保持死亡的尊严。

从而安详地迎接生命的最后时刻。

正是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使穆斯林对于死亡一般都能处之泰然,安置若素。

当一个身患重病或生命垂危的穆斯林,首先在他(她)神志清醒时,家人要提醒其一心归主,勿存恋于尘世,并提示他(她)赞念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穆德,是主的使者” (即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

不能亲自念诵的,可由亲人或阿訇代念。

意在使弥留者明醒“伊玛尼”(信仰)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实现“魂有所归”,对穆斯林信仰的关怀应贯穿在整个生命结束的过程中,它是临终关怀中最重要的内容;其次是留下遗嘱。

先知穆罕穆德说:“凡身负重病的穆斯林,只要他还能活两天的时间,就把遗嘱留下来。

”又说:“富有的穆斯林应该早作遗嘱,切勿延迟。

”病人亡故前,趁清醒时应叮嘱家人偿还自己所欠的债务,财产的分配和施舍自己积蓄的钱、物等,以便清清请白白地离开人世;2、再次是要“口唤” “口唤”是中国通用汉语地区的穆斯林日常宗教生活用语。

阿拉伯文ldhn的意译,意为“同意”、“承诺” ,表示在安拉的意欲下实现或允诺可以办到的事。

穆斯林在病重时,都要与自己的亲朋互要“口唤”,平时双方如有口角、矛盾,甚至仇恨,此时要尽量说明原因,消除误会和隔阂。

和解纷争本身就是信仰的义务,互道“赛俩目”(致问候语),互相原谅、宽恕,能柔和心灵化解痛苦,还能抚平彼此的歉疚感。

愉快地了断往事,对生者和亡者都有极大地益处。

3、还有穆斯林到了临终时刻,要念“讨白”(忏悔)反省自己。

念“讨白”是伊斯兰教的一项重要功修,临终“讨白”是穆斯林最后必行的一种悔罪仪式。

认为人之将死,能认识并悔改自己所犯罪过,亦属伊斯兰教“可嘉”的行为。

以上这些习俗,充分体现了穆斯林葬礼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这都是伊斯兰教的人生观决定的。

伊斯兰教的人生观决定了穆斯林对死亡的认识,人生态度非常乐观,视死如“归”。

二、 殡葬仪式 :对穆斯林来说,死亡是结束今世,通向后世的时刻。

1、气绝时:亡人归真,尽快将遗体“落巢”,即停放于宁静通风的地方。

室内肃穆,家人闭拢亡者的口目,脱其衣服,遮其羞体,顺其四肢,整理容发,使其靠右而卧,头北足南,面朝天房(即伊斯兰教圣地方向,阿拉伯语音译“克尔白”)并用洁净白布单覆盖其体,点燃香支,以除邪驱秽。

然后向街邻亲友报丧。

听到报丧后,听者要念一句《古兰经》中的经文:“我们确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

”(2:156)意思就是说,人人都要死,只不过有先有后而已,你先去了,我随后就来。

2、作净仪:即用清水为亡人净身洗礼,亦称“浴礼”,俗称“洗埋体”(“埋体”即亡人遗体)有的地区穆斯林称“抓水”。

其顺序先净下,后洗头部,用白布或棉花沾水擦洗口齿、鼻孔,再洗脸和两手至肘,此为“小净”;接着从头至足,先右后左冲洗全身3遍,洗到肉眼看不到污秽为止,此为“大净”。

净洗完毕,用净布将水轻轻拭干,并在亡人七窍涂洒香料等,以除异味防虫。

牺牲于战役中的人(殉教者)不用为其净身,穿上血迹斑斑的衣服安葬即可。

净仪的文化内涵是使亡故者的肉体和灵魂都能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地回归真主。

3、穿克凡:即亡人净仪后穿的殓衣。

根据圣训、教法规定,穆斯林只用白棉布裹身,忌用绫罗绸缎。

“克凡”一般男3件,女5件,并各有其不同的尺寸要求。

这是穆斯林从世间唯一带走的“身外之物”。

穿克凡前后,亲属好友要向亡人作最后一次告别,称作“善面”。

4、作殡礼:殡礼,阿拉伯语称作“者那则”,即为亡人向真主祈祷的集体礼拜,俗称站“者那则”。

当亡人净仪、穿克凡后,移至特制的“塔布”(即尸匣)内,置放在殡礼处,由伊玛目(即宗教人士、“教长”或“阿訇”)站在亡人胸前,率众作殡礼仪式。

这是葬礼中最隆重、最庄严、最简朴也最神圣的葬礼仪式之一,为伊斯兰教重要的宗教仪式,也是活人对亡者最后的祈祷礼仪。

按照教法规定,殡礼被定作“法雷则·齐法耶”(译作“副天命”,此为伊斯兰教认主学概念,其意含“真主之命” ,是必须履行的善功礼拜)。

《古兰经》云:“你要为他们作祈祷;你的祈祷确是对他们的安慰”(9:103)。

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为亡人做礼拜时,要竭诚地为他作祈祷。

”又说:“凡一穆民,若有四十位善士与之举行殡礼,真主一定准其祈祷,饶恕该亡人之罪”。

由此可见,举行殡礼有着重要的、积极的意义。

殡礼可以在清真寺的庭院举行,也可以在其他干净的地方举行。

殡礼仪式不同于清真寺内的“五时”礼拜,仅有举意、抬手、大赞;更不同于追悼会,不致悼词、不鞠躬...

谁知道穆斯林下葬的传统?

穆斯林有自己独特的丧葬仪式和习惯。

穆斯林去世时,忌称“死亡”,而要称之为“归真”,意思是说人去了天堂,“回归真主”;又称为“埋体”,这是阿拉伯文的音译,与“逝世”的说法一样。

一个穆斯林亡故之后要为之举行一整套丧葬仪式,实行土葬。

凤凰回族现有羊栏海滩、铜镜海滩、古场海滩三座公共墓地。

丧葬,严格按照伊斯兰教规举行。

临终前从卧室移至厅堂侧边,守候在旁的亲人,不时地低声念经。

人未断气不许哀哭。

亲人请阿訇到家里念“清真言”,或做忏悔,祈求真主对死者的饶恕。

亡者归真后顺其手脚,头北足南地仰卧,脸朝着西方的麦加圣地。

当地穆斯林一般是早亡午葬,夜死晨埋,不会超过一天。

由阿訇用清水为亡者洗浴,然后用五丈白布包裹尸体,再用五条横布条绑紧。

亲属从清真寺借来公共棺木,洗净棺板,把尸体移入棺木,上面覆盖有星月图案的绿布毯,便将棺木抬到清真寺举行殡礼。

伊斯兰教认为,为亡故的穆斯林向安拉祈祷是一项共同的义务和集体的责任,祈祷的目的是愿真主安拉能接纳这个人,容忍他(她)生前所犯的错误或者让自己为之分担责任。

来参加葬礼的人都捐助钱财办丧事。

死者家属男性头缠“白布条”,女子头戴“白布巾”。

在阿訇的主持下,亲戚朋友向死者行祈祷礼告别。

死者儿子双手捧着用毛巾包有死者生前的钱财,置于胸前,表示哀伤,再递给阿訇,阿訇也以同样方式捧之,表示安慰,然后依次传递给围坐成一圈的男穆斯林,传递次数由死者的年龄而定。

如死者是男性,传递次数按年龄减十二(因穆斯林男性自十二岁开始才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权力),而女性则减九。

整个过程简单、纯朴,参加者随着阿訇的动作,一起为死者祈祷,祝灵魂安息。

过后阿訇念念有词,由全村人一齐送葬,灵柩在前,送葬队伍在后,女子送到村口就被劝了止步。

一路上都不放鞭炮,不丢纸钱,不哭丧。

到了墓地,在下葬时,把裹着白布的尸体移入坑里,尸体仰卧,头朝西向麦加圣地。

死者直接放入土中,认为人从土里来,要回归土里,有“万物归土”之意。

坟穴四壁以木椁挡土,穴底二头各置一块木板,如坟主是女性,坟穴上搭帐幕。

尸体用白布覆盖,洒上香水,家属向遗体告别后,再用七小块木板压住白布,上面放置松树枝,头脚也各插一枝。

埋葬后,阿訇为死者念经作祈祷。

当晚家人请阿訇来家里祈祷亡者,须持续七天,期间亲属还要到墓地去为死者念经。

大家没有过分的悲伤和恐惧。

...

伊斯兰教徒有哪些禁忌和礼节?

禁忌: 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伊斯兰教徒禁食猪、马、驴、骡、狗和一切自死的动物、动物血,禁食一切形象丑恶的飞禽走兽,无论牛、羊、骆驼及鸡禽,均需经阿訇或做礼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后屠宰,否则不能食用。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不抽烟、不饮酒。

伊斯兰教律禁止撒谎、爽约、隐瞒、诬蔑、作伪证、谗言等。

教律还规定,同他人谈话时不能看不起对方而别转脸去,走路时不能趾高气扬、目中无人。

伊斯兰教提倡语言文明、优美,规定说话要低声,待人和颜悦色,切忌粗暴,不能对人讥讽、攻击、以诨名相称、以恶语排谤。

伊斯兰教还提倡宽恕、公正、排解纠纷,禁正怒、妒忌、背后非议、刺探、恶意猜测等。

礼节: 见到尊长,应志立敬礼。

同辈相见,行握手礼。

十分亲密的友人,行拥抱吻礼。

见面互相敬礼的同时,还互相用祝祠祝贺对方。

上门拜访,一定要征得主人家同意,方可入门。

子女在晨礼前、午时脱下衣装后、宵礼后,要进入长辈卧室,必须先征得长辈同意。

吃饭礼仪: 饭前、饭后应当洗手。

吃饭前当念泰斯米,吃饭完毕,应念感谢词。

食物端上后,不要贬斥食物,爱吃的则吃,不爱吃则放下。

用右手吃,吃紧挨着你的食物,不许靠着吃饭。

喝水礼仪: 用器皿的口喝水是可憎的:因为人看不见的细菌会渗入其中,也许会发现有害于人类健康的细菌渗透于人的腹内,同样在他人喝过的口上存在细菌,伤害了其他人; 往器皿中吹气是可憎的,由伊本 · 阿巴斯的传述 : 先知禁止在喝水的器具里面吹; 禁止用金、银器皿喝水; 禁止吃、喝填满肚腹。

口鼻礼仪: 用手和手绢捂住嘴,尽力压低声音 ; 尽力压低哈欠;如果哈欠止不住,则把手放到口上,高声地打哈欠为可憎。

扩展资料: “伊斯兰”是一个阿拉伯语词汇的音译,意为“顺从”,这里的顺从并不是对任何人惟命是从,而是指顺从天地万物的创造者真主。

这个词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实现和平”,它宣告着这一宗教的宗旨——实现人类社会以及苍生万物的和平。

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

“穆斯林”是“伊斯兰”一词的派生名词,意为“顺从真主者”,“实现和平者”。

别忘了我们说过“伊斯兰”的意思是顺从真主,实现和平,那幺信仰伊斯兰的人,自然就要成为“顺从真主的人”、“实现和平的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伊斯兰教礼仪...

穆罕迈德·伊本·阿卜杜拉·万哈比是谁?

穆罕迈德·伊本阿·布杜拉·万哈比 出生于纳季德,并经纳季德为万哈比耶的大本营,秘阿拉伯半岛武力推行万哈比耶。

纳季德在满克和麦地那的东面,是万哈比耶的策源地、根据地。

迷路者——万哈比 万哈比及追随其创立的万哈比耶的人是迷路的一伙。

根据:圣人在世时,叙利亚的人来到圣人跟前说:“圣人啊!请你为我沙目(人)(指叙利亚)作好都哇。

”圣人作了好都哇。

也门人来到圣人跟前说:“圣人啊!求你为我们也门(人)作好都哇。

”圣人作了好都哇。

纳季德人来到圣人跟前说:“圣人啊!求你为我们纳季德(人)作好都哇。

”圣人沉默不语了。

他们连续请求了三次。

最后,圣人愤怒地说道:“磨难将从你们那儿开始,恶魔的两个角从你们的那里出现哩!”穆圣在此段圣训中所说的恶魔的两个角就是指麦塞力麦提力坎咱布和穆罕迈德.伊本.阿布杜拉.万哈比。

万哈比公开说:“谁与圣人、先贤拿了外思来提,谁就是多神教徒。

”(见《索瓦以古力经俩很也》第187页)。

圣谕中多次预言了万哈比耶的出现,这些圣训大多收集在《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中,其中有段圣训中圣人说:“磨难从纳季德开始哩!”圣人用手指了指东方。

___________ 此段圣训也集录于《米什卡提》第583页。

麦塞力麦提力坎咱布--伪先知,穆圣归真当年他在纳季德宣布他与穆圣同为真主的钦差、享有相等地位,发动当时最大的叛乱。

后被杀死。

另一段圣训中,圣人说:“从东方将出来一伙人,他们诵念《古兰经》,但《古兰经》不经过他们的喉咙。

他们跳出正教的圈子,犹如出了弓的箭,他们返回正教犹如出了弓的箭返回弓中一样是不可能的,他们的标志是多剃头。

他们辈辈相传,真至旦扎尼出现。

”穆圣在这段“他们的标志是多剃头”的圣训中,说的“跳出正教圈子”的一伙人正指的是从东边出世的追随万哈比的人们,因为,万哈比命令其追随者须剃头:凡新加入万哈比耶的人,若不重新剃头,他不让走,直至剃头。

这种作法在伊斯兰教的其它外道中没有发生过,所经,这段圣训预言就是针对万哈比耶的。

万哈比也令追随他的女人剃头。

(见《呼俩索图》第235页、《都热热逊硬也》第50南)。

圣人说:“我在我的教生中最怕的情况就是有人私意解释《古兰经》、肆意歪曲《古兰经》经义。

”这段圣训就是针对万哈比及其追随者的。

万哈比妄称他拿来了哲济济(新的)的教门,他从我们的圣人的教门中说什幺只要《古兰经》的“明文表义”,他们这样作也只是为了以《古兰经》粉饰其表面,以便使人们看不清其实质。

(见《呼俩索图》第231页。

圣人说:“谁在诚信和遵行方面脱离了大众,那幺他离群而进入火狱。

”这段圣训是对必须遵循四个教法学派中某个的根据。

圣人又说:“你们跟随大众。

”除四大教法学派外再无正确的教法学派,跟随四大教法学派就是跟随大众。

圣人归真200年后,跟随四大教法学派是瓦支布,在那个时代是瓦支布,在我们这个时代更应该成为瓦支布。

在这个时代不跟随四大教法学派的人是异端派,是入火狱的人。

跳出四大教法学派就是迷路。

(见《太力给力木斩俩》第15页)不跟随四大教法学派者不能脱离火狱,若同他们的教法主张有一根头发重的抵触,其结果都是危险的。

(见《麦克图布》第一册第59页)。

万哈比耶的出现是在伊历1150年经后。

(见《索瓦经古力经俩很也》第187页)。

穆罕迈德·伊本·阿布杜拉·万哈比说:“我给你们拿来了一个哲济济的教门(即新的教门)。

”见《呼俩索图》第231页)。

穆罕迈德·伊本·阿布杜拉·万哈比说,教法只能是一种,怎幺成了四大教法学派。

他认为四大教法学派是错误的,他创立的教门才是唯一正确的。

他只遵行天经和他认为正确的圣训的所谓的“明文表义”,主张不应用伊支玛尔、给亚斯。

(见《呼俩索图》第231页)。

穆罕迈德.伊本.阿布杜拉.万哈比自认为他是圣人,以下是他自认为圣人和种种作法:他把住在其驻地的追随者叫辅士,外来的追随他的人电木哈支日乃(迁士);他让入万哈比耶的人念了作证词后,继续再说:“我作证:我以前是卡菲尔。

我作证:我的父母是卡菲尔,他们经卡菲尔的身分死了。

我作证:我的亲戚朋友是卡菲尔。

”若这样说了,他就说是成了他们的人了,若不这样作证的话他将此人杀了;万哈比把他之前的乌来玛仪(宗教学者)断为卡菲尔,圣人归真以后前600年的所有信士断为卡菲尔;说杀死不跟随他的人是合法的,抢劫不跟随他的人的财物是合法的;万哈比说,跟随他的人有伊玛尼,不跟随他的人无伊玛尼,既使一个同真主作对到底的人,只要跟随了他,他就说有伊玛尼;他用最恶劣的言词侮辱我们的圣人,以至于说圣人只是个邮差,跟随他的人比他更厉害地侮辱圣人,甚至说:“我的棍比圣人更强”之类的下流话,妄说圣人亡后不能帮助活人。

用万哈经的上述这一切信念和所做所为来衡量他,按照四大教法学派的论断:他是卡菲尔;按照七十二伙外道的论断:他犯了库夫勒(意即他不但不属于正统派而且在七十二伙外道中都不能划入,在伊斯兰圈子之外)。

(见《呼俩索图》第229页)。

万哈比说:“我给你们拿来一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