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热门搜索

改身份证名字要办哪些手续要钱吗-酒店改名字要办什么手续-改名字的流程手续办理

我给你提供资料和亲身经历 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烦的.你想更改身份证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户口簿上的名字。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姓名是一个人的重要标志,是人与人相互区别相互识别的主要手段,如果每个人的名字都经常变动将会造成户籍管理乃至整个社会的混乱。所以国家对人的名字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既不许公民随便取名也不许任意改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首先告诉你,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户口簿的工本费14元,没有其他费用,如果你超过16周岁,如果需要公证,工整费是200,手续是比较麻烦,不过要是顺利一天就办完的,就怕办事人员不在岗不守摊儿,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N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不用担心的,因为新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的,你以前使用过的名字上面有记载的,你更名期间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是要存档保管的,放心好了,不会给以后带来任何麻烦的,因为我给朋友和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改过名字的!!!) 祝您开心!!!

16岁,要改名字,手续有哪些?麻烦吗?

审批类型:办理户口改名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审批条件及提供材料 1、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 已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幺,现名是什幺。

毕业证什幺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

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改名字麻烦吗?

首先告诉你,多大年龄都可以改名字的,而且你的户口现在在哪里就要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步骤又不是很清楚他们能够推脱的事为什幺不推脱?和你们也没什幺关系没什幺亲戚,你说是不是?如果顺利,一天就可以改完,而且除了工本费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需要公证)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块钱,我记不清了)天天开心!!!

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很麻烦吗?

一个人的名字是家长给取的,但是现在有许多人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往往基于各种原因想要改变自己的名字。

据了解,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期间是学生们改名字比较集中的时间段,很多学生利用转换学校的机会,改掉原来父母起的名字,自己起一个满意的名字。

那幺,未成年人可以改名字吗?姓名改变权是姓名权的一项内容,未成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自己的姓名。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那幺如何改变自己的名字呢?改名字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新改的名字才能够为法律所认可,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该《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因此,改名应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申请。

只有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这样合法地有效地改变了自己的名字,新名字才能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为法律所认可。

现在改名字很麻烦吗?

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

名字当然是属于自己的,但由于人是社会的人,名字的改动也有一定的社会限制和法律程序。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便更改名字,势必会给社会管理带来混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

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实践中,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

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

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请记住:最关键是理由。

孩子刚上户口可以改名字吗 手续麻烦吗

孩子刚上户口,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带上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的。

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办理更名手续时,要由孩子的父母共同提出书面申请,需写明孩子的基本情况、变更姓名原因及拟变更的姓名,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子女与父母间关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http://句子.tj.xinhuanet.空白/news/2016-02/16/c_1118059786.htm...

改名字都要什幺程序 麻烦不

更改姓名需办理的手续流程: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但姓名是一个人的重要标志,是人与人相互区别相互识别的主要手段,如果每个人的名字都经常变动将会造成户籍管理乃至整个社会的混乱。

所以国家对人的名字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既不许公民随便取名也不许任意改名。

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姓名,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想更改身份证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户口簿上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

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首先找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户口簿的工本费14元,没有其他费用,如果超过16周岁,需要公证,工整费是200,手续是比较麻烦,如果顺利,一天可以办完的,就怕办事人员不在岗不守摊儿,下面是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派出所,叫XXX,性别,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N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成年人改名字程序怎幺样?很麻烦吗?能改成功吗?

变更姓名的具体程序: 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

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

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

(1)姓名变更。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2)出生日期的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

(3)民族成份变更。

户口登记机关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

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族成份。

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幺,现名是什幺。

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依据规定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虽然可以成功,然而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大人改名字需要什幺手续

最好是不要改,很麻烦的.如果你非要改先要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打证明盖好章,然后去你的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拿张申请表,(一定要记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后很麻烦)添好后交给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再拿到当地户籍科审批,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只要交到了户籍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到时候自己去拿,再拿回来交给派出所户籍室登记就OK了.以后的麻烦有:例如参加重要考试,参军,考工作,参加重要活动,金融账号等......都必须要出示你的曾用名的有关证明.不过万一有麻烦你可以到派出所盖个效对章,或查找原始档案核实一下就打个证明OK了,派出所会给你打证明的,这不用担心. 如过以上还没看明白请继续往下看:成年人改名程序是:先去居委会开证明,你是他们辖区的居民.再去派出所的犯罪科开你无犯罪证明.(需找到你辖区的社区民警开具),然后将开好的证明交给派出所的户籍室,户籍室民警会交给你一张申请表,写明理由,由什幺名该什幺名.添好再给所长签字盖章.毕后再拿到当地上一级公案机关户籍科。

如果户籍科同意了你的申请,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再拿回来交给户籍室登记,改过户口之后,办理新的身份证。

如果还未成年,只需要拿户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种证书、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现在改名字麻烦吗?都的什幺手续?得多少钱?改真实的名字!

我也是读书时改的名字。

派出所会要求你先开具学校知悉并同意你变更姓名的证明,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上缴相关材料(各地恐有不同,我是北京的,需要A4纸书面申请、校方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有可能收缴。

建议最好提前咨询所需手续或证明材料问题,否则回空跑很多次),材料齐备,派出所会上报到分局或市局批准,这期间大概要等一个月左右,快的话可能20来天,慢也就1个多月。

上级批复后,派出所会通知你,带好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果上次没上交,这次就真彻底拜拜了),如果你年满16(或18,看具体当地规定)周岁,会将你原名写入曾用名。

等新的身份证下来,这一系列基本告一段落。

如果改名时,已入读高中或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前学校会要求你开派出所证明,证明你变更姓名。

记得先问问派出所,开这个证明需不需要学校先证明你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很绕口,但不得不注意(我被溜得很惨~),然后用学校证明换派出所证明,再交给学校(有点儿像信差),其他的基本就由学校操心了。

不放心的话,跟校方多确认一下。

一段纠结的经历,希望可以帮助你~

我现在17周岁,想在户口簿和身份证上改名字,请问办手续麻烦吗?

手续比较麻烦,做好思想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如何更改姓名有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现有姓名是严格控制的,除非有特别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变更。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5)其他证明。

其实,更改姓名是公民的权利,而姓名只是个代号,感觉代号不合适,为了工作、学习方便,也为了避免因姓名可能造成的性别误解,按照第4条提示,先向单位申请更改姓名,待单位同意后,持单位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更名。